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按照选举法第三条规定,对年满十八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进行选民登记。

计算年满十八周岁选民年龄的时间,以当地规定的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按公历计算。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