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筹备组自行解散。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