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牦牛藏羊保护与发展条例第八条有效甘南牦牛藏羊品种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以县(市)人民政府为主,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个人依法开展甘南牦牛藏羊品种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甘南牦牛藏羊品种资源保护、品种选育、繁育推广、种畜生产管理和推进甘南牦牛藏羊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