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消费和经营第二十八条有效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同时在当地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