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排水与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对上述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