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移植、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监管。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