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0日吉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