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