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外资银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外资银行的正当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9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