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制定。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1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