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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3月27日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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