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1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