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五条有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普及健康知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文明行为规范,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维护良好就医环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