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科学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