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必要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到场,也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证据保全。证据为案外人持有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持有的证据采取保全措施。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0年11月1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