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二十二条

有效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所称的“合法权利”,包括就作品、商标、地理标志、姓名、企业名称、肖像,以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享有的合法权利或者权益。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0年9月12日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