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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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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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