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章 排污管理第十九条有效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