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第十条有效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审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排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