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第二十二条有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3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