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三章 处置第二十七条有效为非法集资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为非法集资设立的网站、开发的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