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有效“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的渔业,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划定监督管理范围;划定监督管理范围有困难的,可划叠区或者共管区管理,必要时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1月2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