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已修改印刷或者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散发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或者其他非法出版物的,当事人对非法出版物的来源作出说明、指认,经查证属实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1月29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