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管理条例/第四章 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和发行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1月2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