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第十二条已废止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3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