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发布时,已借外债尚未清偿完毕的借款单位,应当在本规定发布后30天内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