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发开展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阅读活动,形成良好阅读习惯。

鼓励相关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公益性全民阅读推广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阅读指导、优秀读物推荐等全民阅读活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