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3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