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地质遗迹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地质遗迹保护,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