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督查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政府督查机构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发现涉嫌其他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