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八条有效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工作,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主管部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自贸试验区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开展评估、考核,发布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