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第四十三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领军型企业联合上下游,整合创新资源要素,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推动企业在自主创新能力、品牌知名度、资源整合能力、企业家影响力等方面接近或者达到世界级水平。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