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的决定

未标注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1985年1月2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

的决定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一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九月十日为教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