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第三十七条有效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