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三章 扶持与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以及仓储、冷藏农畜产品的,执行农业生产用水、用电价格。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