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十八条未标注在选举日不得进行拉票活动。会场按座区设投票箱,选举会议成员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投票时,首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然后主席团成员和选举会议其他成员按顺序投票。选举会议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