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未标注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1982年11月19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

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九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议案。决定:批准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