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未标注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1986年1月20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

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中央军委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议案,决定批准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今后南京港至长江口沿岸再有其他港口需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时,授权国务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