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第四十条未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二、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3年9月2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