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引黄工程管理单位维修、维护工程设施,应当依法保护沿线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临时使用工程管理范围以外土地的,应当依法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