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配备必要的科普设施,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科普活动,开展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科技论文撰写、科技考察等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