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十章 代表的补选第五十九条有效自治区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补选代表,可以由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名,也可以由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推荐代表候选人。自治区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代表,可以由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名,可以由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也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合提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