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土林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大同土林保护范围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记录环境原貌。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物、植被、水体、地貌和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进行绿化。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