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保护等级备案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有权机关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