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四章 促进措施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对大数据企业机房用电纳入大工业用电进行统筹;对从事数据中心建设的企业,优先列入大用户直供电范围,享受优惠电价政策;优先保障数据中心项目的电力供应,并支持相关配套电力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