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三章 发展应用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数据存储、清洗、分析、发掘、可视化、安全、保护等技术领域,发展和引进大数据产品、技术和服务,支持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重点产品、配套服务、商业模式创新和应用研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