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章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四十八条有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