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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

第四十条

有效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撤销和疫区封锁的解除,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估后,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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