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