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服务的违法行为的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